“喂,崔姐吗?我是小妹。我在浙江宁波找了个男朋友,我们准备结婚了……”昨天,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崔昆兰正在忙碌工作,电话铃声突然响起。
但熟悉崔昆兰的人都知道,她没有妹妹。称她“崔姐”的人名叫张某,其实是一个由她提起公诉,并送进监狱的女被告人。
两人为何以姐妹相称?故事还得从12年前说起。
1997年初,年仅20岁的张某,嫁到万州一偏远乡村。本期待和丈夫共同努力,过上幸福生活。不想,丈夫性格暴戾,经常喝酒。结婚半年来,一遇不满便殴打张某。一次,丈夫因琐事争吵,气愤之下,竟用烧红的火钳刺向张某,差点致其双眼失明。张某忍无可忍,向丈夫碗中投下了毒药……
看完案卷,崔昆兰心情格外沉重,她与许多嫌疑人打过交道,但从未遇到像张某这样值得同情的人。第二天,她到看守所提审,张某脸庞上道道伤痕仍然清晰。交谈中,张某说起丈夫的暴力,显得悲伤、无助。听完张某的遭遇,崔昆兰流泪了。
“我一定要帮助她!”崔昆兰开始以“姐姐”的身份开导心灰意冷的张某。了解到张某身无分文,两天后,崔昆兰又给张某带来了日用品和零花钱。“你就是我的亲姐呀!”从此,崔昆兰与张某的姐妹情分确定。后来,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在服刑的日子里,张某最想念的是“崔姐”,无论是开心的或者不开心的事,她都要向崔昆兰写信诉说。而崔昆兰也十分牵挂狱中的“妹妹”,常常鼓励她好好改造,早日走出生活的阴影。每次探视,两姐妹总有说不完的亲热话。分别时,两人总是泪眼迷蒙。
刑满释放后,已与丈夫离婚的张某举目无亲,“崔姐”便把她接到家中安顿。不久后,又资助张某在城里摆起了水果摊。半年后,张某生意走上正轨,有了积蓄的她搬出“崔姐”家。但逢年过节,“崔姐”会将张某请来团聚。
2007年初,张某决定到浙江宁波打工。分别那天,“崔姐”送她去长途汽车站,一路叮嘱她在外要学会保护自己,处事小心谨慎。回想起“崔姐”的好,想到分别后不知何时再相见,张某痛哭起来。崔昆兰含泪安慰了好一阵,张某才依依不舍的上车。
张某在外打拼,“崔姐”最担心她的单纯和善良被人利用,隔三岔五,总要打电话过去,问长问短。有时工作忙没顾得上打,张某便打电话过来,谈谈心事。
如今,得到“小妹”要结婚的好消息, “崔姐”高兴之余,也开始为“小妹”准备起“嫁妆”。记者 罗玺 通讯员 牟伦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