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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律师咨询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非法泄露将要坐牢
发布日期:【2010-5-6】  浏览次数:【13938次】  【 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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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李锐 通讯员许丽薇)办手机号、宽带网、开银行卡都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基本信息,不知不觉中,个人信息就可能流向“另有所图”的人。昨日,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石杨介绍,我国刑法新设了出售、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购买、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,非法泄露、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去年2月,《刑法修正案(七)》公布施行,在刑法第253条后增加一条:“国家机关或者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,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”

石杨说,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,但刑法将非法泄露、获取个人信息行为列为打击对象,也体现了国家加大个人信息保护的决心和力度。

针对我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,石杨表示,罗某虽然出售了其收集来的个人信息,但因其不是国家机关及金融等单位工作人员,因此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其逮捕。

据了解,向罗某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的人员,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调查时多使用不合法手段“咨询公司”亟待规范

本报讯(记者李锐)武汉卫斯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罗某,将收集来的他人信息出售,致多人被敲诈勒索。昨日,部分业内人士及律师谈到我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时,呼吁“信息咨询”行业亟待规范。

1993年,公安部曾发布《关于禁止开设“私人侦探所”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》。由于私人侦探在我国没有获得法律认可,于是一些从事此类业务的公司便以“信息咨询公司”或“调查公司”的名义出现。

据了解,目前武汉约有“信息咨询公司”20多家,从业人员5000人左右。调查时,其从业人员很多手段不合法,比如调用别人的电话清单,跟踪、录像、录音、电话定位、冒充身份等。

北京德恒律师所武汉分所合伙人刘天志律师认为,私人侦探的出现有一定合理性,但不具有合法性。公安部已展开调研,将对“信息咨询公司”一类企业进行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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