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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拼车回家 亦喜亦忧
发布日期:【2008-1-14】  浏览次数:【32689次】  【 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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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地址:内蒙古晨报 关闭窗口
发布时间:2008-1-14 10:33:33 作者:闫锡坤

http://www.nmgcb.com.cn 2008年01月14日 内蒙古晨报


    内蒙古晨报报道(记者 闫锡坤)刚进入腊月,郭东就开始琢磨春节买票回家的事:不能再像去年那样了,排了整整8个小时的队,排到自己时售票口却打出“K274没票”的牌子。

    郭东每年只能在春节回一次家。他的老家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,从呼和浩特到海拉尔全程2300多公里,乘坐K274次列车单程38个多小时。每年回家从买票到上车到38小时的行程,无不令他费心劳神。 
 
    网上查找拼车信息

    1月11日,工作了一周的郭东决定放松一下,上网玩会儿游戏。网速出奇地慢。郭东随便浏览起了网页,一条信息让他眼前一亮。

    “春节回山东德州过年:本人有新哈飞面包车一辆,属私家车,经常开车回山东,已有8年驾龄,经常跑长途车。为分担费用,寻呼和浩特至德州及沿线(张家口、北京、沧州)的拼车友5人。时间大约在腊月二十以后,不为挣钱,只是分摊费用。”

    这个主意太好了,看看有没有拼车回海拉尔的,郭东开始不停地翻阅网站信息:百度贴吧、信息港,都没有。也许过两天会有吧,于是一有时间,郭东就上网查找拼车回家的信息。

    成功拼车

    在呼市润宇装饰城做生意的任先生老家是赤峰阿鲁科尔沁旗的,他去年春节前就是开车回家的,他说车里空着两个位子,而很多人又因为买不上票走不了,这样实在是一种资源浪费。于是他从网上招到两位林西的老乡,每人的费用是150元,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,感觉很好。他说,“今年我们自家人就坐满一车了,如果以后回家车上有空座,还会找人拼车。”

    希望拼车机会多一些

    采访中几个年轻人都很推崇拼车回家,并说只要有合适伙伴,首选拼车回家。赤峰的王敏说,每年春运火车票紧张得令人谈票色变,去年她就是站着回去的,车厢里挤得抬起脚来就会担心落不回去,东西放满了车厢的每一个角落。无法吃饭,无法上厕所,回一趟家还病了一场。她说只要有选择,谁也不愿意遭这个罪。

    王敏的老乡常春的观点有所不同,她认为拼车回家有风险,尤其是出了事故,责任认定很麻烦。

    一旦举报将被处罚

    拼车回家的做法是否可行?为此,记者采访了呼市运管处的张副处长,他明确表示,如果是朋友拼车无可非议,但是一旦分担费用,哪怕只是过路费、燃油费,那也涉嫌非法运营了,在现有的法规下,还是提倡大家“学雷锋”互相帮助,不要收费。一旦有人举报或被查到,即属于非法运营,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同时,这种做法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安全隐患。出租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乘客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,但搭车出事故,则很难分清赔偿的界限。

    私车“商业营运”  保险公司拒赔

    “拼车”虽然看上去两全其美,但它存在着安全隐患:车主生病了怎么办?万一发生事故谁负责?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付?

    车主收费搭客属商业营运行为,根据家用车车损险条款:只有非营业性的家庭用车,才具有保险理赔的资格。

   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,一旦出现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,难免会产生经济赔偿纠纷。如果想要保障搭乘者在交通事故中得到赔付,只能由搭乘者本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。

    记者了解到,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短期意外保险条款,很适合“拼车一族”。

    律师说法:约定责任也无效

    一些车主采取了事先与搭乘人签订一份简单的协议,约定搭乘人对可能发生的意外自己负责,这样能否达到免责的效果呢?

    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的郭伟俊律师称,这种约定更大的作用是在约束搭乘人,使其在发生意外后主动放弃对车主的索赔。不过这份约定不能作为车主免责的依据,如果车主对交通事故有过错造成搭乘人受伤,车主还是要赔偿的,因而这种约定是无效的。

    郭律师表示,搭车发生交通事故,车主是否承担责任,主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谁。如果该交通事故是由于车主违章引起,由车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,搭乘人可以向车主索赔。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对方引起的,由对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搭乘人应该向对方索赔。

    郭律师提醒大家,车主允许别人搭乘自己的车,责任重大,应当谨慎驾驶。

    要谨慎选择拼车对象,看清对方有效身份证件,如果条件允许,对驾驶员驾龄最好有一定了解。另外,要提前沟通安排好行程。对于费用分摊等问题,应在出发前说清楚,以免产生争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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