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 王晓清) “判了我14年,我这辈子完了!”两年内假借征婚,骗取12名女子363万元的冒牌房地产公司老总刘强,昨天在二中院被以诈骗罪判处14年后说。他称服从判决不上诉。
旁听席上空无一人,没有亲朋来倾听对刘强的判决。戴副金边眼镜,身材偏瘦的刘强听完判决后,双腿发抖,如果没有法警搀住胳膊,他两次都几乎瘫倒在地上。尽管服从判决,刘强还是摇头称:“我当初确实没有想骗她们。”
根据指控,2003年6月至2005年9月间,大专文化的刘强通过在新浪网、爱在中国网、爱情网等交友网站或朋友介绍等方式,以征婚为名,分别结识了北京、天津、黑龙江、甘肃等10余省市的女青年王某等12人。
出生于四川宜宾的刘强,虚构其所在的湖北省荆州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急需资金、短期借款即可归还本金的事实,骗取上述被害人信任,并骗取王某等人共计363余万元。案发前,刘强已分别归还被害人42万余元。
法院认为,刘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但鉴于他当庭自愿认罪,有一定悔罪表现,所骗部分财物已归还被害人,故对其从轻处罚。
诈骗手段 骗术一:利用急于结婚的心理
刘强认识的单身女性特点是:三四十岁,有过失败的婚姻经历,希望能找个靠得住的男人。刘强一般与被害人交往没有多久就谈婚论嫁,若女方也想见他的父母,他就百般推托。
骗术二:伪装身份抬高身价
大专文化的刘强自称从国外回来,是房地产公司老总,手里有总投资七八千万元的项目。刘强多在高档饭店内居住,与女友约会时也选在建国饭店咖啡厅、帝景豪庭酒店、东方广场等奢华场所。
骗术三:与他人配合演戏
例如刘强和受害人王某确定恋爱关系后,一天当着王某的面,刘强公司的“副总”突然对刘强说:“公司出事了,拆迁户将公司围住,要求提前给拆迁费。”随后,刘强列了个名单,让“副总”找人借钱。而“副总”回来后说:“已经借到70万,还欠20万。”这时,已对刘强产生爱慕之心的王某心一软,主动借他20万元。此后,刘强又以各种理由先后10次向王女士借了65万元。
相关新闻 亲姐妹征婚诈骗40余起
本报讯 (记者 赵源 通讯员 胡建强 李振斌) 亲姐妹用假身份证开了一婚介所,以此诈骗征婚男子,小到吃喝,大到现金,目前,姐妹俩作案40余起被崇文警方刑事拘留。
7月6日,警方接事主冯某报案称,通过报纸征婚广告,认识一女子。7月6日该女子以共同买车为由,在百荣世贸商城诈骗冯某1.5万元,后失去联系。
警方通过串并案分析,发现在丰台、宣武等地还有类似案件发生,且作案手段、嫌疑人特征相似。
9月12日下午,两名女子在丰台区南三环一商厦门前共同作案时,被早已严密布控的侦查员当场抓获。
经审查,两姐妹真名分别叫曹焕霞(36岁),曹小霞(42岁)。自去年3月至今,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租房,以办婚介为名,伺机骗取事主财物,共合伙作案40余起,获赃款8万余元。
警方提醒:征婚交友,一定要到正规婚介所,一旦遇到过分热情、过分友好、有过分要求的,要理智对待,避免上当受骗。